社區委員會壹般指社區居民委員會。簡稱“居委會”和“社區居委會”,“社區居委會”是中國大陸城市街道和行政鎮的居民組織,即城市居民的自治組織。其地位類似於農業地區的村民委員會,服務對象主要是城鎮非農業居民。根據《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社區居民委員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區委員會第三委員會是指社區黨委(或黨總支和黨支部部門)、社區居民委員會和社區居家事務監督委員會。社區黨委(或黨總支或黨支部部)是指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在社區建立的以整個社區黨員為組織對象的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
街道辦事處是市人民政府或行政管理委員會(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的派出機構。它們受市人民政府或功能區管理委員會領導,行使區人民政府或功能區管理委員會賦予的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