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當年65438+2月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申請和授予學士學位的時間壹般不晚於次年6月30日。
三、自學考試三門學位課程(壹門專業基礎課、兩門專業課)的平均成績應達到70分,其中每門課程的成績不得低於65分,才能獲得學位證書。
擴展數據: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簡稱自考、自考,是1981年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面向自學者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
它是個人自學與國家考試相結合的壹種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國社會主義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落實憲法鼓勵自學的有關規定,培養和選拔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以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
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學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