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性、公平性、科學性原則。嚴格按照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健全監督機制,強化全程監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開,確保復試工作安全,公平,科學嚴謹。
2、全面考查、突出能力原則。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並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的考查;註重考生壹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
3、誠信復試原則。要切實把誠信考核作為專項環節納入復試工作,強化考生和評委的誠信要求,確保考生誠信復試,評委公正評判。
4、以人為本、服務師生原則。實施復試錄取“陽光工程”,提高服務意識,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5、疫情防控、健康第壹原則。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廣大師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