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樊人,生。自1980年起,就讀於湖北財經學院(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和中國人民大學,先後獲得法學學士、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學位,1998年香港大學訪問學者,2004年至2007年在中國政法大學博士後流動站從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1992年晉升為講師,1994年晉升為副教授,1999年晉升為教授。 2003年被評為湖北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2005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2006年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2007年入選“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
兼任中國刑事訴訟法研究會副會長,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南京師範大學兼職教授、兼職博士生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