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切實做好歲末年初有關財政工作的通知》提到嚴肅各項財經紀律,提出堅決制止各種亂花錢和突擊花錢行為,嚴禁用公款購買煙酒禮品,嚴禁以各種名義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等壹系列要求。
嚴禁以各種名義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遊和參與各種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
公款嚴禁事項
1、嚴禁用公款購買或接受各種商業預付卡、購物卡、消費券和電子禮品卡。
2、嚴禁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任何形式的旅遊參觀活動、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
3、嚴禁公款報銷或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任何費用,以及向下級單位攤派各種費用。
4、嚴禁公車私用、私車公養或利用職權向下屬單位和個人借用車輛。節日期間,除值班車輛外,其余公車全部封存;九是嚴禁違反規定,大操大辦婚喪嫁娶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