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考試科目:初、中級資格考試科目與內容均為:
(壹)《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宏觀經濟學基礎、企業財務管理、企業財務會計、法律。
(二)《審計理論與實務》:審計理論與方法、企業財務審計。
初、中級資格考試采用同壹套考試大綱。根據對初、中級審計人員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的不同要求,兩個考試科目各部分內容為初、中級資格***同考試內容和中級資格單獨考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