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拿錢給集團公司的酒貼牌,也叫開發貼牌酒。這種酒和集團子公司的名字掛鉤,有的用集團子公司的基酒,有的在外面買基酒。品牌制造商制定自己的銷售計劃。
與這些公司有關聯的好處是它們很有名,茅臺這個詞是它們的招牌,酒賣得很好。這種模式的好處是,集團子公司只需使用壹個名稱就可以獲得大量資金。
原始設備制造商可以利用這個葡萄酒集團的知名度來銷售葡萄酒,而無需付出太多努力。葡萄酒的價格仍然很貴。我認為這種酒不值得買。很多時候,花的錢都是買“什麽集團公司”的字樣。已經建議朋友購買股份制酒。葡萄酒的質量有保證,價格實惠。
還有那幾萬塊沒人要的飛天茅臺。那是因為茅臺的價格太高了。這種上萬的茅臺通常用於收藏。不是用來喝酒的。普通人不會拿幾萬的茅臺去喝。再加上人為炒作。它就是茅臺的高價。結果茅臺酒被炒到幾萬幾十萬。最終,很少有人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