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的職責主要是與有關的決策局局長合作,督導財經、金融、經濟、貿易和就業範疇內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根據行政長官的政策議程及按照公***財政條例的規定,編制政府《財政預算案》。
此外,財政司司長亦負責向立法會提交政府的收支預算案及發表預算案演辭,概述政府的預算案提議,並動議通過撥款條例草案,使每年預算案中各項開支建議,在法律上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