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警告、嚴重警告、開除黨籍不影響黨員繼續行使黨員權利。黨員留黨察看不超過兩年。犯錯誤黨員在試用期內沒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黨員留黨察看後確有錯誤的,應當恢復其黨員權利;堅持改正錯誤的人應該被開除黨籍。
開除黨籍是黨內最高處分。各級黨組織在決定或批準開除黨員黨籍時,應全面研究有關材料和意見,采取非常謹慎的態度。
黨章還規定,對於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不能自行糾正的黨組織,由上級黨委檢查核實後,根據情節輕重作出改組或解散的決定,並報上級黨委審查批準後正式宣布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