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的條件:1、主幹課程平均分達75分以上(包括75分);2、學位英語合格(總分60分以上其中作文6分或以上);3、論文答辯分數70分以上(包括70分)。符合以上條件者即可申請辦理學士學位。申請辦法:由本人到學院自考辦填寫《學位申請表》並辦理相關手續。
#主幹課程平均分 #學位英語 #論文答辯分數 #學士學位 #學位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