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不同待遇的報銷比例會有所不同,具體如下:1,門急診報銷待遇。壹年內城鄉居民在壹級甲等醫院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起付線為800元,最高支付限額為3000元,補助30%。2.住院醫療保險待遇。根據不同級別的醫院,壹年654.38+0.8萬以下的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會有所不同。壹級醫院不設起付線的,可報銷65%的住院醫療費用;二級醫院起付線300元,可報銷住院醫療費用60%;三級醫院起付線為500元,住院費用可報銷55%。3、門診特殊疾病報銷待遇。門診特殊疾病,壹年內免賠額標準為300元,最高支付限額和報銷比例按住院報銷標準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壹)應當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三)由公共衛生負擔;④出國就醫。醫療費用依法由第三方承擔。第三方未能支付或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