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和《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支管理規定行政處罰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處罰規定》設置了相應的處罰檔次。此外,為挽回違規發放津貼補貼造成的損失,《處罰條例》第十三條對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如何處理作出了專門規定,即“對違規發放的津貼補貼,按照有關規定責令整改,予以清退並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