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哲:哲學、文學、歷史學、新聞傳播學分數線均為264。
經濟類:經濟、金融、商業類200分。
法學:236分。
教育類:教育學、教育學、體育學292分。
理工類:理科、工科、資源環境與安全、裝備制造、電子與信息共235分。
誌願錄取在各批次錄取中不得低於各考試類別對應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征集誌願錄取時,對各考試類別錄取控制分數線不滿意的院校(專業)將逐點錄取填報該院校(專業)誌願的考生,但所有類別均不得低於1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