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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財經大學校訓

江西財經大學校訓

校訓內容:信敏廉毅

校訓釋義:

“信敏廉毅”校訓為時任江西省立商業學校(江西財經大學前身)的第二任校長羅靜遠(字九經)先生於1927年首次提出。“信、敏、廉、毅”四字典出《論語》。“信、敏、廉、毅”既蘊含了優秀的傳統文化精神,又涵蓋了當今人才培養的基本要求,體現出學校獨具的辦學特色。

“信”,誠實,不欺也。“敬事而信”,“言而有信”。人無信而不立。古雲:“壹信字是立身之本,所以人不可無也”。作為財經類高校,意在告誡江財人要以“誠信為本”,做到“誠實守信”,具有崇高的信念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敏”,勤勉也。“敏而好學,不恥下問”。勤勉也,指勉力以求學。意在倡導江財人以“敏學為基”,養成良好學習習慣,掌握好的學習方法,提升知識,服務社會。

“廉”,廉正,廉潔,清白高潔不茍取也。意在教誨江財人要以“廉潔為鏡,廉而知恥”,不斷增強自律意識,努力完善人格修養,廉潔奉公,廉而不劌,敢於同各類不良行為作鬥爭。

“毅”,堅強,果敢,堅忍不拔也。“士不可以不弘毅”。意在勉勵江財人要以“堅毅為魂”,堅定目標,不折不撓,不驕不躁,不舍不棄,不斷進取,走向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