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資格考試大綱由財政部統壹制定並公布。
第十條申請人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要求,並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專(含中專,下同)以上會計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免試會計基礎和初級會計電算化(或珠算五級)。
前款所稱會計專業包括:
⑴會計;
(2)會計電算化;
(3)註冊會計師專業化;
⑷審計;
⑤財務管理;
(6)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