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專業的條件:遵守校規校紀,無處分記錄;二年級末修滿現專業第1—4學期教學計劃規定的各個教學環節的學分,且必修課程無重修與補考;能按期完成轉入專業學習計劃。成績排名辦法:按二年級在籍學生第1—3學期必修課成績平均學分績點,由高到低順序排名在前10%的學生
不具備條件者不能申請轉專業:新生入學未滿壹年者;二年級及以上者;各類委培,代培生未經委托單位同意轉專業者;藝術類、體育類考生,跨文、理科類別轉專業者;跨高考錄取批次轉專業者;已辦理試讀手續者;曾轉專業或轉學者;專科升入本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