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優先股(preference share or preferred stock)是相對於普通股 (common share)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潤分紅及剩余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
優先股股東沒有選舉及被選舉權,壹般來說對公司的經營沒有參與權,優先股股東不能退股,只能通過優先股的贖回條款被公司贖回,但是能穩定分紅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