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逸民(1904—1982),原名葉書,字有基,乳名怡菁,浙江省龍泉縣天平鄉(今安仁鎮)李登村人。1921年考入杭州公立法政專門學校,1922年夏,考入上海大學文學系。
1925年參加五卅運動,入黃埔軍校第四期學習。同年加入中國***產黨。
1926年畢業,留校任政治部宣傳幹事,編輯《黃埔日刊》。
1927年任國民革命軍第二十四師教導大隊政治指導員。參加過南昌起義。
抗日戰爭時期,
任中國人民抗日軍政大學第三分校政治部主任,
中***中央情報部第壹局局長,西北公學副校長。
解放戰爭時期,
任冀熱遼軍區政治部宣傳部部長,北平軍調處執行部第二十六小組代表,
牡丹江省建設廳廳長,
東北人民政府財經計劃委員會常務委員兼秘書長。
中華人民***和國成立後,
任公安部隊政治部副主任,軍委直屬政治部主任,解放軍報社總編,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文化部部長,總參謀部政治部顧問。
1955年被授予軍銜。
是中國***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
晚年任全國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革命史組副組長,對革命鬥爭史的撰寫、收集、審閱,做了大量工作。
著有《獄中十年》、《李逸民畫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