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考筆試合格分數線如下:
1、省市職位綜合行測+申論合格線110分;
2、縣鄉綜合、行政執法、省直基層監獄、水文職位行測+申論合格線100分;
3、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行測+申論+公安專業合格線160分;
4、省辦英語行測+申論+外語合格線125分;
5、省市財經職位行測+申論+財經管理合格線155分:6縣鄉、行政執法財經、省直基層監所、水文財經職位行測+申論+財經管理合格線145分。
筆試成績公布後,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區分不同情況,分級分類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合格線劃定後,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以下面試比例確定第壹批入闈面試人員。
對面試人數不足的職位,在網上進行公開調劑。調劑期間,凡筆試成績合格但第壹批未入闈面試的人員,如符合調劑職位的資格條件及考試科目,可在網上自願報名參加調劑。調劑報名結束後,由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直招錄機關對調劑報名人員信息進行網上預審。
調減計算方法為:調減後的錄用計劃=入闈面試人數÷2(計算結果四舍五入)。根據此計算公式及四舍五入原則,調劑後入闈面試人數僅有1人時仍可進行面試,但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本公告有關規定方能進入下壹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