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類壹般職位,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行政執法卷)兩科。會計與審計類和財政金融類職位,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和《財經管理》三科,申論試卷類別根據報考機關層級和類別確定。
公安機關綜合管理和警務技術職位,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行政執法類)兩科。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行政執法類)和《公安專業》三科。省外辦外語職位,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省市綜合卷)和《外語專業》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