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正確堅定的政治立場、優良的道德品質,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模範遵守法律法規、公民道德行為規範和學校規章制度,行為舉止文明,誠實守信。
2、熱愛學習,努力掌握科學文化知識和專業技能,學習成績優異,在校期間有壹門及以上課程考試不及格(含重修、補考等)者不能參加評選。
3、積極參加學校、院系、班級開展的活動,積極參與公益活動,熱愛集體,敬老愛幼,具有熱愛勞動、吃苦耐勞、開拓創新精神,能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
4、有健康的體質和良好的心理素質,有健康的生活習性和良好的衛生習慣,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良好標準。具有積極、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
5、退役復學、積極應征入伍或在技能大賽、創新創業等方面獲得省級以上獎勵及其它對社會有突出貢獻的畢業生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