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完善市場管理組織,加強市場管理。
第三,加強社會信用建設,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
第四,發展市場中介組織,發揮其服務、溝通、公證和監督作用。
首先,市場秩序反映了市場的內在規定性。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的壹種屬性,其基本特征是:分工生產、平等交換和公平競爭。在市場運行中實現平等交換和公平競爭,必然會形成壹系列具體的規則和規範,表現為市場秩序。
其次,市場運行的內在秩序壹旦形成,必然會在不同程度上升級為法律形式,使市場運行的內在要求或秩序合法化,轉化為市場運行的法律規範。因此,市場秩序具有兩個性質,壹是內部市場的客觀規定性,二是這些市場的內部規定性的法律表現或實現形式。壹般來說,市場秩序是指市場運行的內在法律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