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期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標。
3月15日召開的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要求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拿出抓鐵有痕的勁頭,如期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標。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是壹場影響深遠的社會經濟全面改革,需要系統考慮、整體謀劃、綜合施策。
發展綠色產業,既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高質量發展的主要內容之壹,也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重要支撐和推動力。
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產業設定了清晰明確的方向和目標,即必須有效降低碳排放強度、減少化石能源使用、提高能源效率。此舉將倒逼鋼鐵、水泥、石化、有色等高碳排放行業改造裝備、提升技術水平,推動電池、風電、光電、氫能、電網傳輸、智能電網、儲能等能源技術的開發與應用,形成綠色經濟增長新引擎,推動產業低碳化、綠色化發展。
在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約束下,能源結構、產業結構、交通結構等將面臨深刻的低碳轉型,也將給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生態環境產業、基礎設施綠色升級、綠色服務等綠色產業帶來廣闊的市場前景和全新的發展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