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程序
2.學籍管理:延長學制申請獲批後,本學期內學生轉為下壹年級在校學生,按照在校生及延長學制的相關文件管理。
3.課程修讀:延長學制的學生需於延長學習年限內每學期開學第壹周到所在院、系申請重修課程。
4.僅余2016-2017學年第二學期有課程在重修的學生,請提交預審核畢業和學位資格申請表。該類學生在2017年7月完成規定課程,符合畢業和學位授予規定的,可申請參加2017年下半年的畢業和學位審核,延長學制時間截止於其畢業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