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罰沒財物管理辦法旨在規範和加強罰沒財物管理,防止國家財產損失及保護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合法權益;財政部負責制定全國罰沒財物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各地區、各部門罰沒財物管理工作。中央有關執法機關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本系統罰沒財物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指導本系統罰沒財物管理工作。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負責制定罰沒財物管理制度,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內各有關單位的罰沒財物管理工作。各級執法機關、政府公物倉等單位負責制定本單位罰沒財物管理操作規範,並在本單位職責範圍內對罰沒財物管理履行主體責任。
法律依據:《罰沒財物管理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罰沒財物,是指執法機關依法對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沒收、追繳決定或者法院生效裁定、判決取得的罰款、罰金、違法所得、非法財物,沒收的保證金、個人財產等,包括現金、有價票證、有價證券、動產、不動產和其他財產權利等。本辦法所稱執法機關,是指各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事務職能的事業單位和組織。本辦法所稱罰沒收入是指罰款、罰金等現金收入,罰沒財物處置收入及其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