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壓實互聯網企業主體責任,絕不能讓互聯網成為傳播有害信息。
資料擴展:
廣義的互聯網企業是指以計算機網絡技術為基礎,利用網絡平臺提供服務並因此獲得收入的企業。廣義的互聯網企業可以分為:基礎層互聯網企業、服務層互聯網企業、終端層互聯網企業。
狹義的互聯網企業是指在互聯網上註冊域名、建立網站,且利用互聯網進行各種商務活動的企業,也即為廣義互聯網企業中的——終端層互聯網企業。
然而根據這些互聯網企業所提供的不同的產品和服務,可分為:網絡服務提供商、互聯網服務提供商、互聯網內容提供商、應用服務提供商、互聯網數據中心、應用基礎設施提供商。
2021年4月13日,市場監管總局會同中央網信辦、稅務總局召開互聯網平臺企業行政指導會。會議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部署,
肯定了平臺經濟的積極作用,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求充分發揮阿裏案警示作用,明確提出互聯網平臺企業要知敬畏守規矩,限期全面整改問題,建立平臺經濟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