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財經資訊 -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第壹次背書中的被背書就是第二次背書中的背書人”。是什麽意思?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第壹次背書中的被背書就是第二次背書中的背書人”。是什麽意思?

背書是轉讓票據權利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就是在支票背面背書欄內蓋財務章和法人章,轉讓給第三者

背書是可以連續轉讓的,背書連續,是指在票據轉讓中,轉讓匯票的背書人與受讓匯票的被背書人在匯票的簽章依次前後銜接。票據上作第壹次背書的人應當是票據上記載的收款人,自第二次背書起,每壹次背書的背書人必須是上壹次背書的被背書人,最後的持票人必須是最後壹次背書的被背書人。

而且背書還有很多種,如質押背書,委托收款背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