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沒收官僚資本,建立社會主義國有經濟。這樣,人民政府掌握了國家的經濟命脈,為鞏固人民政權和恢復國民經濟奠定了經濟基礎。
第二,穩定物價,統壹財經。1950年全國價格穩定,結束了十多年的漲價階段。為了解決中央政府的財政困難,中央政府決定統壹管理國家的主要財政和經濟,並解決當時中央政府收支脫節的現象。從65438到0950,國家財經開始好轉。
第三,合理調整工商業。新中國成立初期,私營工商業在國民經濟中仍然發揮著重要作用。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對恢復和發展國民經濟,爭取國家財政的根本好轉起著重要作用。1950上半年,中央財政在統壹財政政策中對工商業進行了合理調整。這主要是公私關系和勞資關系。
經過三年的努力,國民經濟得到了根本改善,為國民經濟建設準備了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