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多少個行政級別?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行政部門除行政長官外,由以下部分組成:布政司:政府總部,負責制定重大政策或開展重要工作(如財政、法律等);它由所有政策局組成,是香港政府行政決策的總部。名義上,政務司司長的政策局(或政策局)是負責制定特定領域(如交通、保安、衛生等)政策的行政單位。)並監督其下屬部門的工作。部門:目前實際執行部門的成員如下:政務司司長:許,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律政司司長:黃。雖然包括在問責制改革之內,但律政司司長只負責法律事務,按照香港政府的慣例,他不是行政人員。政府總部(政策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嶽)政制事務局(局長:林)教育統籌局(局長:李)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壹嶽)民政事務局(局長:何誌平)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保安局(局長:孫明揚平)經濟發展自從前行政長官董建華於2002年7月6日實施問責制以來,便被傳媒所采用。部門通常被稱為“部門”(如衛生署)或“部門”(如香港警務處),所有部門均由香港公務員領導。他們大多向決策科司級官員負責,少數直接向財政司司長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