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考遞補名單,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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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是“各省公務員考試”的簡稱。各省省市縣鄉四級招錄由省級主管部門統壹安排,編制隸屬於各省。
省考的範疇也包括北京等四個直轄市、內蒙古等五個自治區以及廣州、深圳等個別地市組織的市考。
筆試時間各省情況不同,大部分省份是在每年4月中下旬參加省考聯考,也有部分省市單獨命題組織考試,如北京、上海是在每年年底,江蘇是在3月份。
考生要充分考慮好交通、氣候等因素,按照準考證上的有關信息,提前到達考試地點,熟悉自己參考考點考室位置、周邊環境及乘車路線,避免走錯考點或考場,影響考試情況發生。
外地考生建議選擇乘坐公***交通工具到達巴中,若選擇自駕車前往的考生要提前規劃好行駛路線、註意交通安全。
建議考生考試當天選擇就近用餐,註意餐飲衛生安全,選擇正規的餐飲服務場所就餐。
公***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其中,申論試題分為省市綜合管理、縣鄉綜合管理、行政執法三類,公安機關職位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使用行政執法類試卷。
財政金融類、會計與審計類職位,加試財經管理專業筆試;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加試公安專業筆試。考生在拿到筆試試卷時要認真核對報考的崗位與試卷類型是否壹致,如有疑義,應立即向監考人員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