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藝考生錄取原則:
(壹)藝術類本科,在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據專業課和文化課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照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如果文化課成績相同,考生將按照語數外高考成績順序錄取。
(2)藝術類專業,在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考生在文化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講話、人數、國外成績的順序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