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單個病例中藥物與不良反應之間因果關系的判斷,可以使用“藥物不良反應因果關系判斷標準”,即根據用藥時間順序、反應類型、病史和用藥情況,判斷停藥是否緩解、是否重復使用。
患者或臨床試驗受試者使用藥物後發生的任何醫療事件稱為不良事件,但不壹定與該藥物有因果關系。因此,不良事件可以是任何體征(包括實驗室中的所有異常發現)、癥狀或無用或意外的暫時性疾病,但可以與醫療產品(實驗藥物)的及時應用有關,無論這些情況是否與藥物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