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分類考試辦法
2016年山東省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繼續實行分類考試辦法,即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
(壹)春季高考為重點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同時也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的統壹招生考試。由省統壹命題,統壹組織考試,統壹評卷。知識考試時間為2015年5月9日至10日,技能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夏季高考為重點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同時也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統壹招生考試。執行全國統壹的考試時間,統壹命題,統壹組織考試。
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報名、考試與錄取工作分開進行,允許考生相互兼報。
二、報名條件
(壹)春季高考考生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健康;
3.具有我省中等學校(含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普通中專、成人中專)學籍並且有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往屆畢業生,或具有夏季高考報名資格的人員。
免於春季高考技能和專業知識考試的技能拔尖人才必須符合以下條件:獲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壹等獎的我省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或者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並獲得縣級及以上勞動模範或同等榮譽稱號、具有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在職在崗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