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幹部私自處理集體資產,資金收入不入賬;
2、揮霍浪費公***財產,用村級賬款核銷招待費;
3、個別村幹部采取弄虛作假手段,多報農戶農田種植面積,套取國家糧種補貼款;
4、侵占、截留、挪用、揮霍各項強農惠農資金等。
具體有三個方面的顯著特點:
1、村幹部以權謀私、獨斷專行問題較為突出。
2、易發生違反農村財經紀律問題。
3、村幹部擅自處理集體土地使用權,剝奪了村民的監督權、參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