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仁懷解放,仁懷縣人民政府為了保護貴州茅臺酒這個貴州民族遺產,根據上級政府的指示精神,壹方面對私營企業給予了積極的幫扶政策,給予貸款,供應糧食,幫助恢復生產;另壹方面是縣政府經請示省、地酒類專賣局同意,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士與成義燒房商談購買事宜。經多次艱苦談判,最終以1.3萬元成交,隨即成立了“貴州省專賣事業公司仁懷茅臺酒廠”。根據當時的政策,1952年仁懷縣財經委員會決定對工商業兼地主的榮和燒房進行沒收、將其估價500元並入“貴州省專賣事業公司仁懷茅臺酒廠”。同年12月底,遵義地區財經委員會向仁懷縣財經委員會轉發貴陽市財經委員會關於接管賴永初恒興酒廠財產的通知,由仁懷縣財經委轉“貴州省專賣事業公司仁懷茅臺酒廠”接管,折合人民幣2.25萬元,至此三家私營的華茅、王茅、賴茅小作坊酒廠組成了“貴州省專賣事業公司仁懷茅臺酒廠”,並於1953年8月1日由省專賣酒業公司劃歸貴州省工業廳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