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就是壹種監督,在預算監督工作中,人大及其常委會要積極推動建立健全財政預算的公開制度,提高監督的透明度,走陽光監督的路子。要充分發揮人大代表、社會及媒體的監督作用,不斷增強監督實效。具體來講,應從以下幾個方面積極努力,做打造陽光財政的促進者。 六是打造“陽光平臺”,不斷創新監督方式。人大及其常委會要促進政府建立預算編制和執行公開透明的制度平臺,以爭取社會公眾的監督和配合。采取舉行聽證會或借助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向社會公布重大預算事項,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建立實時在線財政預算監督系統,實現人大財經部門與政府財政部門聯網,使財政花出去的每壹筆錢在第壹時間進入人大監督的視野,使國庫真正成為透明錢櫃;在媒體上公開預算草案,充分吸收普通民眾和專家的意見和建議;推行重點財政項目和工程建設公開招投標制度,從源頭上實現公開、公平和公正;構建信息披露制度,對政府預算執行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披露,充分接受公眾與社會各界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