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在不同的語言中可以分為專有名詞、普通名詞和集合名詞。另壹種分類方法是將名詞分為“具體名詞”和“抽象名詞”。
前者是指某些具有實體的事物(如貓、床、金字塔等。);後者指抽象的東西(如自由、正義等。)比如感情、觀點、觀念。兩者的區別不是很明顯,相互滲透的情況很多。
名詞分類:
代表事物:例如,樹、月餅
代表人物:例如:作家、教師
快遞時間:例如:黑夜、春節。
指示地點:例如:學校、城市
指示方向:例如,在上面,在東方
抽象名詞:例如:職業、道德
概念名詞:例如數學、物理、力、能量、群論、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