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強制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審計條例施行細則》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三條 下級審計機關執行規定,應當及時向上壹級審計機關報送有關審計工作的下列資料:
(壹)地方性審計法規、規章,本級人民政府關於審計工作的重要決定、指示;
(二)審計工作的計劃、總結、典型經驗、重要的審計調查報告以及統計報表;
(三)嚴重違反財經法規、嚴重損失浪費等重大審計事項的審計結論和決定,上級審計機關交辦審計事項的審計報告。
擴展資料
審計報告的作用:
1、協助公司發展戰略
分析公司現有人力資源狀況,預測人員需求,制定、修改人力資源規劃,經上級領導審批後實施。
2、在各部門的協助下進行工作分析;
提出崗位設置調整意見;明確部門、崗位職責及崗位任職資格;修改和完善部門、崗位職責說明書;合理評價崗位價值。
3、在壹定的整體目標下,調整關於資產的購置(投資)
資本的融通(籌資)和經營中現金流量(營運資金),以及利潤分配的管理。
4、能夠為企業明確將來應該實現的目標。
通過市場營銷策劃,可以使企業確立明確的營銷目標。不僅可以加速企業營銷由現實狀態遷躍,而且可以減少許多迂回尋找目標造成的無效勞動。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和國審計條例施行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