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進行納稅調整
國庫券利息收入免稅-200
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為銷售收入的千分之五與實際發生額的60%孰低,則1600*千分之五=8萬,實際發生的60%為54萬,則只能扣除8萬,調增82萬。
職工福利費扣除限額為實發工資的14%=175*14%=24.5萬,需要調增20.5萬
教育經費為2.5%=4.375,不需要調整
工會經費為2%=175*2%=3.5萬,需要調增5.5萬
稅收滯納金屬於罰款性質,不得稅前扣除,全額調增,15萬。
稅法不認可未經批準的準備金,全額調增100萬。
則應納稅所得額=550-200+82+20.5+5.5+15+100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5%即可。妳自己計算下吧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