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金:有限公司不超過50人,股份公司不超過200人。
合夥基金:不超過50人
信托(契約型)基金:不超過200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八十七條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二百人。前款所稱合格投資者,是指達到規定的資產規模或者收益水平,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且其基金份額認購金額不低於規定限額的單位和個人。合格投資者的具體標準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