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4、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5、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6、備考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7.具有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1年。
8.有博士學位。
9.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中級資格。
中級考試簡介: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是由財政部和人事部共同組織的全國統壹考試。【1】資格審查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壹印制、人事部和財政部印制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擇優選拔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由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三個科目組成。財務管理和經濟法2.5小時,中級會計實務3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