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爽,女,9月出生,1983,鄭州市人,大專學歷,現就職於鄭州大學第壹附屬醫院人事處。因涉嫌故意殺人罪,於2006年6月5438+10月1日被依法逮捕。2007年8月2日被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王自健,男,出生於1988年4月,是壹所中學的高二學生。因涉嫌故意殺人罪,於2006年6月5438+10月1日被依法逮捕。2007年8月2日被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介紹
據報道,由於個人恩怨,2006年9月30日,郭爽與男友預謀報復殺害方。下午4點,兩人帶著事先準備好的手術刀和錘子來到鄭達第壹附屬醫院,郭爽邀請方巍外出。然後他們上了方開的本田車。
拿出手術刀,威脅方坐到副駕駛位置上。相反,他由郭爽開車,在鄭東新區金水東路和李明路交叉口附近將方扣留。用手術刀先後割破了方的脖子和右手腕。當方反抗並趁機下車逃命時,王自健追上鐵錘,朝方的頭部和左上臂猛擊數拳,致其當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