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統考,初試科目為四門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4英語二
③303數學三
④431會計學學綜合
其中,①101思想政治理論和②204英語二各為100分;③303數學三和④431會計學學綜合各為150分;總分為500分。
2、參加管理類聯考,初試科目為二門
①199 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②204 英語二
其中,①199 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為200分;②204 英語二為100分;總分300分。
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專業學位類)
會計專業碩士國家復試線為160總分/40英語/80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