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財經學校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發給省教育廳統壹印制、驗印的普通大、中專畢業證書,發就業報到證; 實行“多證書制”,學生在校經考試可取得“會計證”、“計算機等級證”、“商務秘書證”、“收銀員證”等技術等級證和上崗資格證。 學校實行“雙學歷制”,與河南大學、鄭州大學、鄭州輕工業學院等高校聯合辦學,畢業時可取得大篆學歷。 保送或推薦優秀畢業生入山西財經大學、山西大學商務學院、安徽財經大學等高校學習;學生也可參加對口升學考試。
駐馬店財經學校報名辦法及錄取:學生可直接到校報到、繳費註冊,入校後由學校統壹辦理正式錄取審批手續,學生再憑錄取通知書到當地派出所辦理農轉非手續;正式錄取學生憑錄取通知書及相關證明到當地派出所辦理農轉非手續,到學校報到、繳費註冊。入學後可根據自己的意願調整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