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院今年1月到11月已受理教育培訓合同類糾紛9件,同比上升超過100%,呈現集中快速增長趨勢。經分析,該類糾紛審理中存在三個難點:壹是權利義務難明確。部分案件中培訓機構與學員間未簽訂書面培訓合同,相關權利義務只能通過學員手冊等材料進行佐證,難以明確雙方具體權利義務。二是培訓實況難查清。對於實際培訓情況,學員通常難以對其反映的場所變動頻繁、師資素質低下、課時安排混亂等問題進行有效舉證,培訓機構單方出具的學員上課情況又帶有片面性,使案件事實查明較為困難。三是糾紛矛盾難調解。基於對培訓機構培訓資質、培訓能力的質疑,學員普遍不願繼續履行合同,而雙方對於已經發生的培訓費用是否退還又存有較大分歧,使調解結案難度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