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顯示,小牛電動車UQI動力版的最高時速為25公裏,高於《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的規定。對此,中國網財經記者在騎行測試後發現,這種情況並不存在,但在車庫工作人員不到壹分鐘的操作後,電動車的最高限速被解除。據了解,為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切實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2月6日17日2010時,國家標準委員會發布了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 1771-1999)的修訂版。2018,18 6月6日,修訂後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正式向社會公布,2019年4月6日,18。
在新國標中,將原來的壹些條款改為全文強制,提高了許多指標,消除了許多以前的漏洞。其中,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調整為25公裏/小時,整車質量(含電池)由40公斤調整為55公斤,電機功率由240瓦調整為400瓦,並強制要求具備腳踏騎行功能。並提出防篡改要求,為的是不給產品出廠後提高最高速度和車重留有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