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二:平均值為:18(7.0+7.8+3×8+3×8.4)= 8。
方案三:中位數按從小到大的順序是第五個,第六個數字的平均值是8。
方案四:8和8.4都出現了三次,所以眾數是8或8.4;
(2)由於方案1中的平均值受到極值的影響,因此無法反映這組數據的“平均水平”。
因此,方案1不適合作為最後壹個方案。
由於方案4中有兩種模式,這些模式失去了實際意義。
因此,方案4不適合作為最後壹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