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5日,市住房建設局等八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壹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為準確把握政策精神,確保政策落實到位,深圳市住建局17日就市民關心的相關問題進行解答。
深圳市住建局表示,購房之日前3年內有壹次以上離婚記錄的,其擁有的住房套數按購房之日前3年歷次離異時家庭總套數之和計算,即追溯3年內所有離婚記錄。
擴展資料
已在深圳市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滿5年但入深戶未滿3年的具有購房資格:
深戶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入戶未滿3年的,在符合其他購房條件前提下,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5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
按照《關於進壹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幹措施》(深府辦〔2016〕28號)第四條有關規定,限購1套商品住房。
中國網財經-假離婚避限購?深圳住建局:買房追溯3年內所有離婚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