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財經紀律村兩委可以開會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糾偏或警告,重者可以依法按程序對其實行罷免。
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壹條規定:
本村五分之壹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壹以上的村民代表聯名,可以提出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的要求,並說明要求罷免的理由。被提出罷免的村民委員會成員有權提出申辯意見。
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須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並須經投票的村民過半數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