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人大副主任是副處級,其工作內容是:1、協助主任負責監察、人事、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人大常委會辦公室;2、協助主任負責財政經濟方面的工作,分管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3、協助主任負責農業和農村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人大常委會農村工作委員會;4、協助主任負責教科文體、衛生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5、協助主任負責政法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人大常委會政法工作委員會。
縣人大副主任可以主持組織部工作
縣人大副主任,級別高壹些,縣人大副主任在國家行政級別上是副處級
權利職責: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的職責,主要有:1.決定常務委員會每次會議的會期,擬定會議議程草案;
2.對向常務委員會提出的議案和質詢案,決定交由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審議或者提請常務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
3.指導和協調各專門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4.處理常務委員會其他重要日常工作.主任和縣長比權利小多了,可以說是頂點權利沒有.當然法理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權利機關.不過縣級的都是二線的領導當主任,貌似縣級的不能兼任吧.不過省級的由書記兼任倒是有先例.尤其是空降的封疆大吏們.黨委、人大、政府、政協?